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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航线客运票价和车辆渡收费再次实行上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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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上海市物价局、上海市港口管理局《关于上海至崇明、长兴、横沙三岛航线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本公司上季度购入的燃油平均价格已符合航线票价浮动的条件。据此,决定本季度内(自2004年10月20日起至2005年1月9日止)的航线客运票价和车辆渡收费再次实行上浮。浮动标准为:客票每票1元;车辆每计费吨2元。 特此公告。 物价投诉电话:12358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:69693666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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